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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屋面光伏承载力检测、房屋承重检测、厂房安全检测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业务,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检测仪器齐全,拥有多位业界及一支长期从事鉴定工作的技术队伍。

    伊犁危房质量等级评估 质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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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危房质量等级评估 质检单位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数:3
    所属行业:咨询 产品检测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100000.00平方米
    价格:¥3.00 元/平方米 起
    报告份数一式三份 服务范围全国连锁经营 危房今日新闻危房安全排查服务 危房评级标准危房等级评估 住建新闻动态房屋鉴定新闻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的第三方,公司2014年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认证),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危房安全检测技术内容:
    1. 混凝土强度检测:包括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后装拔出法、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
    2. 混凝土内部钢筋及缺陷无损检测:包括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位置、直径、保护层厚度检测技术、混凝土内部缺陷(孔洞、不密实区)、裂缝检测技术等。
    3. 砌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技术:包括回弹法、贯入法、原位轴压法等检测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技术。
    4. 钢结构检测技术:钢结构现场检测、钢构件结构性能试验等。包括承载力、挠度、侧弯检测、焊缝尺寸、高强螺栓扭矩系数、钢板连接幅抗滑移系数、内部缺陷探伤、超声无损探伤等。
    5. 结构试验与检测:预制和现浇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大跨度桥板结构性能检测。
    6. 建筑物变形观测:地基基础沉降观测、建筑物倾斜观测及裂缝观测等。
    7. 建筑材料检测: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化学分析、装饰材料、预制构件、水暖管材管件、建筑门窗、饰面砖粘接强度、新型墙材及砖、瓦、灰、砂、石等程材料、制品及构件物理、化学性能检测。
    伊犁危房质量等级评估
    危房产生的原因分析:
    1、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3)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2、周围环境影响
    (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3)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
    伊犁危房质量等级评估
    本公司危房检测鉴定报告项目实例示例:
    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1款,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由于房屋*二层1-3~A-D区域发生过火灾,其中*二层1-2~A-D区域预制混凝土板因过火评为Ⅲ级(即中度灼烧尚未破坏,显着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2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b级(有危险点)结构。
    3、围护结构构件——个别墙体局部渗水为非危险构件(Fd),*二层1-2~A-D区域预制混凝土板因过火评为Ⅲ级,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2款,评定围护结构为b级(有危险点)结构。
    伊犁危房质量等级评估
    危房安全检测,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者使用性质;
    2、**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给排水、供热、节能等设施及其他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
    4、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洞口(含门窗,下同)或扩大洞口;
    5、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
    6、改动房屋梁、柱(含构造柱)结构;
    7、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及基础结构;
    8、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拆除墙体上的混凝土烟道垫板。
    对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建议(以宝安区为例):
    *五条宝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我区的危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区危险房屋管理办公室(简称“区危房办”)负责危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条区危房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对全区危房进行普查、分类和登记工作,定期组织危房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区危房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
    (二)受理危房的申报和举报;
    (三)对危房的检测鉴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危房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对鉴定为危房的后续处理(如加固、拆除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六)对在危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提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七)指导各街道办危房管理机构的工作。
    *七条 危房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街道办负责所属辖区内危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具体组织辖区内危房的普查、分类和登记工作;
    (二)受理辖区内危房的申报和举报;
    (三)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危房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排查,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提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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